財政部 漸進改革兩稅合一 |
作者本報訊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4年12月2日 上午5:50.
工商時報【本報訊】
就我國實質稅收目的來看,兩稅合一制度由完全設算扣抵制,改為部分設算扣抵制,是否因此而增加國庫稅收?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說明,兩稅合一稅制調整、修正綜合所得稅率結構及相關配套措施實施後,預計每年可淨增加國庫稅收約452億元。
蔡碧珍表示,民國87年起施行兩稅合一,雖使營利所得避免重複課稅,惟對於促進投資無明顯助益,且每年造成國庫稅收減少,每年股東可扣抵稅額約1千億元,其中適用稅率級距在30%∼40%的人,其股利占全部股利總額約49%,他們能夠扣抵的稅額約占48%,被認為可能造成貧富不均的負面影響。
蔡碧珍說,依據99年至102年間,OECD股利所得課稅制度資料顯示,34個會員國計有16個國家修正原本兩稅合一制度,OECD多數國家並無從「兩稅合一制度」,朝向「獨立課稅制度」(傳統法)發展。
她指出,考量我國兩稅合一完全設算扣抵制度已施行多年,遽然變更為「部分股利所得免稅法」或回復87年以前的「獨立課稅制度」改革成本恐過鉅,因此採行改革成本相對較低的「部分設算扣抵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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