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管會重申合理原則 |
作者: 記者張中昌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4年8月7日 上午5:50
工商時報【記者張中昌╱台北報導】
暑假消費旺季,不少民眾因為資金需求龐大,都會透過銀行辦理信貸,為避免產生爭議,金管會再次發函銀行公會、信合社聯合社,重申若有民眾申辦相關業務時,收取手續費應採合理、公開、透明等原則。
金管會強調,信貸的手續費本質,應該是反應作業成本,因此金融機構不得按月收取,必須以一次收取為原則。
另外,同商品也不得因貸款金額或貸款人不同,就收取有差異的手續費,除非是針對往來關係密切的借款人,或個案減免手續費,以及不同客群推出不同商品才可以不在此限。
根據銀行公會統計,目前整體國銀開辦的信貸商品,逾180多種,其中手續費以3,000∼6,000元最多,但部分公股行庫提供的專案,僅需1,000∼3,000元,民營銀行則相對較高。
銀行公會強調,依照主管機關要求,現在已「按季」彙整全體銀行各種信貸手續費資料,並且上網公告,消費者可自行參考比較。
另外,針對少數銀行的信貸手續費超過10,000元,銀行公會也解釋,主要都是法拍屋代墊款轉擔保貸款前的信貸,因為作業流程較繁複,且性質與一般小額信用貸款不同,其餘信貸商品的手續費,已經都沒有超過萬元的情形。
金管會提醒,消費者申請信貸時,要注意契約中載明的貸款「總費用年百分率」,也就是民眾辦理此項業務時,加計貸款利率及各種手續費的「總負擔成本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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