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光金: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與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(草案)業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|
作者: 新聞中心 | 鉅亨網 – 2015年1月7日 下午4:40.
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二條 第10款
1.事實發生日:104/01/07
2.契約或承諾相對人: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:無
4.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(或解除日期):本合作協議於董事會審議通過後辦理簽署
5.主要內容(解除者不適用):在法律規範下,開創雙方金流合作業務
6.限制條款(解除者不適用):須符合雙方主管機關暨相關法律規範
7.對公司財務、業務之影響(解除者不適用):開創兩岸金流合作業務,對財務短期內
無重大影響
8.具體目的(解除者不適用):有助於雙方擴展兩岸金流業務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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